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的通知
日期:2010-12-07 15:38 查看: 次
粤农函〔2010〕1052
各地级以上市、县(市、区)农业(畜牧兽医)局,顺德区经济促进局:
经省政府同意,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第三批100家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,并于2011年2月授牌。请各市农业、畜牧兽医部门加大宣传力度,对照申报条件,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申报第三批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。各生猪养殖场根据我厅公布的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条件(详见附件1)自愿申报,由县、市级农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。我厅将组织专家组评审拟定名单,并将名单公示后确定。
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(畜牧兽医)局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严格审核,综合考虑县区平衡,适当倾斜辖区内未有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的县区,按条件和要求的优良程度进行排序,于12月20日前,将申报汇总表(详见附件2)和申报表(详见附件3)一式一份报省畜牧兽医局(含电子版)。
附件可在“广东省农业信息网-畜牧兽医-综合信息”(http://www.gdagri.gov.cn/bmgl/nsjg/xmsyj/zhxx/)、“广东养猪信息网”(http://www.gdswine.org/)下载。
联系人:陈雁芬,电话:020-37288562
Email:gdxmjxmc@126.com
附件:
1. | 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条件、评定程序和管理 |
2. | 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汇总表 |
3. | 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表 |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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