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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: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(2)
日期:2010-05-15 17:40  来源: 农业部  查看:

  

        问:在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方面,农业部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?


  答:动物产品中致病病原、兽药残留直接威胁人体健康,检疫、兽药残留监控等兽医工作,对于保障动物产品安全、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十分关键。今年,我们将重点推进产地检疫、屠宰检疫和流通监管到位率,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和残留监控,整顿兽药经营环节,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。切实加大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力度,重点做好上海世博会、广州亚运会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。扎实开展动物产品安全监管。加快完善动物检疫范围、检疫对象和检疫规程。强化产地检疫,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。推进动物检疫申报制度,加大检疫申报点建设力度。继续加强动物屠宰检疫工作。强化各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,进一步规范养殖、屠宰、活畜禽交易等场所防疫监管。深入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工作。组织实施《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》,强化畜禽等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。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,制定下达《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》,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机制,筹备成立农业部动物源细菌耐药性专家委员会。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。全面推进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佩戴工作,力争进入流通环节猪牛羊耳标佩戴率达到100%。加快中央数据库建设进度,推动省级数据库建设,完善升级有关软件。组织开展牲畜二维码耳标及移动智能识读器质量监测,加强招标工作规范化管理。2010年底完成种用猪、牛、羊以及奶牛数据采集、传输。


  问:农业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兽医工作能力和水平?


  答: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、保障动物产品卫生安全,从长远看,要不断加强兽医机构队伍建设、提高兽医工作能力和水平。今年,在这方面将继续推进有关重点工作。
  一是继续推进兽医机构队伍建设。在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基础上,重点推进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队伍建设,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管理,全面实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,加强队伍培训,开展兽医实验室能力考核。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。加大对地方改革的督促检查和指导,促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措施落实到位。组织开展乡村兽医登记和档案信息管理,规范乡村兽医从业行为。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,继续落实基层动物防疫经费补助。不断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。全力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,进一步完善执业兽医管理规章制度。推进官方兽医队伍建设,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,制定官方兽医教育培训规划,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培训。
  二是加强兽医工作支撑能力建设。重点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编制和实施,整合资源,落实科技重大专项,继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。强化兽医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投入。全面总结全国动物防疫体系一期规划建设成效、经验和做法,论证完善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期规划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实施二期规划。组织开展兽医行业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调研,研究提出与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相协调的财政支持政策建议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兽医行业财政支持体系。着力提升兽医科技支撑能力。进一步分析兽用诊断试剂科技调研情况,促进产学研对接。加强外来动物疫病、布鲁氏菌病、结核病等科研项目监督管理,及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防控一线。深化动物病原学、免疫学、致病机理等基础研究,积极开展疫苗效力检验替代方法研究;跟踪禽流感、甲型H1N1流感变异情况,加强禽免疫抑制病、虫媒病研究,强化种用动物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和推广。
  三是全面扩大兽医对外交流合作。继续扩大与有关国际组织、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。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活动,维护我国合法权益。完善双边合作机制,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合作交流。积极宣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成效,推动兽医优势技术、产品出口,扩大在国际动物卫生领域的话语权。